电子商务立法应当给创新和发展留足空间
电子商务立法应当给创新和发展留足空间
文丨张效羽
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近日,《电子商务法(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三审稿》)公布,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已于2018年6月19日分组审议了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立法进入新阶段。相较于二审稿,三审稿呈现不少积极变化。自2016年12月电子商务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初次审议至今,我国电子商务法立法已经历经一年半,...
电子商务立法应当给创新和发展留足空间
文丨张效羽
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近日,《电子商务法(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三审稿》)公布,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已于2018年6月19日分组审议了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立法进入新阶段。相较于二审稿,三审稿呈现不少积极变化。自2016年12月电子商务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初次审议至今,我国电子商务法立法已经历经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