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现在的《三审稿》,实际上就是要把线下高昂的行政成本套用到线上,而不是借鉴线上去管制的成果,将之用于线下。
 
 
为什么要制定《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三审稿》)》第一条开宗明义,将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宗旨界定为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如果仔细分析,此次立法的目的有三:第一是保障电子商务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是规范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第三是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第一个层面可以视为界定权利,第二层是维护秩序,第三个层面是促进发展。不过从《三审稿》的具体内容来看,这三个方面的内容都是乏善可陈,大都是将分散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作了重新表述,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是倒退,比如关于电子商务平台侵权责任的有关规定。
 
那么,《三审稿》的精髓在哪里?
 
在我看来,线上线下统一是其要害。尽管整部法律中没有“线上线下统一”的规定,但是第五条中的“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已经有这个含义,在我看来,这恰恰是《三审稿》的核心内容。
 
何为线上线下统一?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很多人认为中国线下零售业之所以不景气,那是因为电商崛起导致了线下零售业的式微,更加准确的说法是,是电商的“不正当竞争”打垮了线下零售市场。那么到底哪些是属于线上的“不正当竞争”?
 
首当其冲的估计是税务。此前有多家线下的零售机构痛陈线上市场实施了不正当的竞争,原因就在于线上机构逃税。比如说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指出,电商的迅速发展,主要依靠价格优势,而这种价格优势主要来源于税收的优惠政策。实体经济与电商行业相比而言,承担的税费相对较重,且对实体经济的税收监管机制也相对比较完善。因此《电子商务法》应达到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统一的税收监管体系、严厉打击电子商务行业的偷税漏税等非法行为以及建立电子商务税务诚信档案和诚信体系等目的。
 
正是在这个思路下,《三审稿》格外重视线上线下税负一致原则,并在多个条文中提到。第十一条谈到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第十二条讲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并享受税收优惠,第十三条讲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第十五条讲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开具合法的发票,第十六条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在其首要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其它与经营业务相关的行政许可信息。
 
如果仔细观察这些条文,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第五条所说的“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最后的结果就是线上向线下看齐,而不是线下向线上看齐,而主要目的就是要让线上机构多交税。
 
 
那么,电子商务在中国真是因为低税负而崛起吗?如果不是,那么电子商务法有比没有必要对线上商家作如此的规定?
 
通常认为,互联网对商务活动的影响时往往发生在这两个方面:一是拓展了交易半径,而是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线下的交易半径是以客户所能达到的商家为限,但是在线上距离已经不是问题,只要是快递能够到达的地方,理论上交易都可以达成——像生鲜等对时间有特别要求的物品除外,所谓的足不出户购物就成为可能。所以我们可以坐在家中就可以收获来自国内甚至境外的各种物品。信息不对称的降低则是因为线上所有的信息都是留痕,因此用户的消费更加放心。所有的线下交易只能靠口碑相传,这个口碑没有文字记录只能在小范围内流传,但是网站交易却通过顾客点评等方式让所有的消费者都知悉,而且任何交易环节都可以追溯,极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提高了用户的消费信心和消费欲望。这可能是买买买欲罢不能的根本原因。
 
但是在中国,电商的崛起还有另外一层意义,那就打破了商品的区域分割。如果仔细观察中国的百货商店,我们会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那就是中国绝大多数的百货商店都是集中在一个城市,而非全国范围内营业。
 
不妨以国内零售业、尤其是百货业的领头者上海百联股份为例。从2017年上海百联的年报来看,在其26家综合百货门店中,有24家开在上海;16家购物中心中,有13家是上海。再看它的营收,在其近471.81亿的营收中,有超过423.58亿近89.78%的营收是来自于华东地区,而华东地区的营收绝大部分也是源于上海。如果放眼发达国家,那里的百货业的龙头则不可能是只在一个城市营业。以美国的梅西百货公司(Macy’s)为例,作为一家在2017年的财富500强中排名第425位且有257.78亿美元营收的公司,它在2016财年共有829家百货门店,但是这些门店并没有像中国百货业那样集中于一地,而是分散在全美各地:东北部以250家门店排名第一,但是其它各个地区也都有超过100多家门店。
 
为什么百联股份不能像梅西百货那样把更多的百货门店开到其它城市?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零售业的地方保护主义。这个保护主义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所有制歧视,就是民营资本很难进入百货业。2002年公布的连锁业前十名中只有两家是民营企业,一家是外资企业,其余均为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二是地域分割,国内各大百货公司尽管都已经经过了公司制改造成为了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但是如果追根溯源,它们和当地政府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外来竞争者很难有大作为。
 
在这种地方保护主义的背景下,用户需求很难得到满足,消费者权益得到不保障。在客服了支付、物流等硬骨头后,电子商务顺势崛起,你很难想象,当线下门店还存在退货难等问题时,淘宝网就已经通过担保支付等技术手段解决了这个问题;当线下门店对用户横挑鼻子竖挑眼时,网店小二却是以“亲”来称呼用户。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互联网的到来,使得中国零售业第一次有了全国性的统一市场,因为此前妨碍统一市场建立的行政因素在互联网上不复存在,最典型的就是在网上开一家小店不需要接受“七站八所”的干扰。
 
2014年,国家统计局首次公布公布网上零售额的数据,2013年网上零售额27898亿元,而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2394亿元,网上零售额约占后者的10.63%。四年过后的2017年,全年网上零售额71751亿元,而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366262亿元,网上零售约占19.59%。仅仅四年时间,网上零售额就提高了近十个百分点,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尽管网上零售额的体量已经十分庞大,但是到现在为止它还是以超过30%的增速在扩张。在刚刚过去的2018年上半年,全国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30.1%,而同时期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只是增加了9.4%。
 
 
到现在为止,我们不难发现电子商务之所以能够在中国迅速发展的原因,那就是线上市场突破了行政的不当干扰,“市场”而不是“市长”是让电子商务快速崛起的主要原因。而很多人所说的税收优待(或者说偷税漏税)其实是一种错觉。
 
之所以说这是错觉,因为电子商务是否纳税本身就是个伪命题,在税务机关的眼里,并不存在着电商、非电商两种税制,只要从事生产经营,都要征税。为什么很多人会认为电商不纳税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很多用户不会在网上购物时要求商家开具发票,于是就有了很多人说的“电商不纳税”的错觉。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用户即便是在在线下购物时也不会为了自用而开具发票,但我们并不会因此而认为线下商家不交税。
 
以阿里巴巴为例,在其5月公布的2018财年Q4及年度业绩显示,天猫实物GMV在2018财年的年同比增长45%。众所周知的一个事实是,入驻天猫的卖家都是公司,而公司的税收并不会因为来自线上就获得额外的优惠。而是以小卖家为主的天猫,如果它们在线下运营的时候,也不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在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开以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而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而最新的政策是,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增值税延长至2020年底。
 
 
不幸的是,《三审稿》所谓的“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实际上就是以防止线上机构偷逃税款这一目标而设计起来,因此有了各种琐碎甚至不必要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主体登记、开具发票、公示信息以及电子商务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身份信息等。
 
其实对商家而言,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只要经营的达到一定规模,它们就必然会主动申请纳税登记,原因很简单,每一个企业都不是孤立存在于市场之中,它们还有上下游供应商,在现有的增值税体系下更是如此,企业只有获得完整进项销项发票时税务成本才是最低,不仅是税务机关,它的上下游企业会催着它缴纳相应发票。从这个角度而言,说电商崛起依靠偷税漏税则纯属臆想,而《三审稿》中为了防止偷逃税款这一初衷而设立的各种手段其实并不必要,除了增加电子商品经营者和平台经营者的成本外,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同时,成本的增加还会阻碍很多潜在的创业和创新,会减少消费者的选择,毫无疑问又会导致电子商务市场的生态固化。
 
当我们今天在制定电子商务法时,有必要明确一点的是:电商在过去不仅带来4000多万就业机会,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其自身发展也已经远远超过电商范畴,成为中国科技、金融、物流等领域创新的代表。而所有这一切的取得,都是因为网上市场破除不恰当行政管制的结果。而现在的《三审稿》,实际上就是要把线下高昂的行政成本套用到线上,而不是借鉴线上去管制的成果,将之用于线下的经营。其实对于相关监管部门而言,更应该深刻检讨,为什么以往法律规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线下市场实现不了,到了线上就实现了?
 
如果没有对线上经验充分总结而制定的电子商务法,最终会以表面上中性的“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导致线上线下双输:线上增加了成本,而线下并未减少成本。
 
首发于FT中文网
话题:



0

推荐

傅蔚冈

傅蔚冈

212篇文章 1年前更新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