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地的实施细则中,大都把乘客的安全放在了一个很重要的位置,比如北京的征求意见稿第一条就说“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上海的征求意见稿中说“本市网约车发展应当坚持依法管理、绿色环保、安全运营、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但是通观各地的规定,各地运管部门似乎并不了解网约车的安全逻辑,因此规定了一些与监管目标不相匹配的监管手段:比如要求车上装GPS,要求网约车平台接入政府监管平台等。而这些监管措施的实施,必将会加大企业和司机的成本,从而导致价格上涨。事实上,通过目前的机制,已经能够保障安全。那么,网约车到底是如何实现安全的?
一
出租车自诞生之日起,其安全性就受公众和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原因就在于搭乘出租汽车时,整个运行都是在一个移动的、封闭的空间之中,这是一个适合作案的天然场所。也正是如此,出租车司机或者是乘客经常会见财(色)起意,发生包括凶杀、抢劫或者强奸等恶性案件。也正是因为出租车行业的这个特点,国内绝大多数城市都要求出租车安装隔离护栏,确保出租车司机的安全。同时,由于出租车的行驶路线不固定,而且出租车司机和乘客又不相认识,因此这种随机性的案件破案率比较低。
在网约车出现之前,部分城市已经通过在出租车上安装GPS 系统来监控出租车位置,进而保护出租车司机和乘客安全。但是由于成本因素,这种GPS定位系统并未被大规模推广。同时,由于技术因素,GPS并未能精细化到每个行程和订单。
2001年8月1日,《经济日报》以“出租车安装GPS系统:遭遇尴尬”为题报道了北京市出租汽车安装GPS系统所遭遇的风波。于1999年7月组建的“北京出租汽车调度中心”,采用国际先进的GPS卫星定位等高新技术,形成约车、派车、调度、录音、报警监控、数据维护等为一体的综合调度网络。但是该系统推出之后,因为成本因素,截至2001年,全北京仅有2000多辆出租车安装了这种系统。尽管此后政府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让每辆出租汽车都安装上了GPS定位系统,但是谁来负担成本始终是出租车公司和司机之间的争议。
2006年,国家发改委在《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委价格〔2006〕2406号)中特意提及,“出租汽车价值按车辆总价计算,车辆总价包括购车款、车辆购置费附加税和计价器、顶灯总成、防劫装置、当地政府统一规定安装的GPS等相关附件的费用以及安装费、证照费等;残值率由各地根据折旧年限和相关因素在3%-5%的范围内确定。”
2013年5月9日,《法制日报》以“出租车安装GPS成利益博弈牺牲品”报道了银川市出租车司机在安装GPS系统中所遭受的各种不便[i]。
二
为什么网约车能比出租汽车更安全?原因在于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武装起来的网约车使得原本封闭的空间变成一个可记录、行程可追溯的准公共空间,司机和乘客的行为都受到约束,从而大幅度降低了风险。
首先,每次行程在平台中都有记录,同时乘客可以时时和家人或者朋友分享行程,能对潜在的加害人产生威慑,从而提升出行安全。
其次,平台通过身份验证系统,让司机和乘客从陌生关系变得“熟悉”,因此他们会克制自己的行为,从而提高了安全。由于出租车是一个移动的封闭空间,不仅乘客容易受到伤害,司机也是同样。而以往的出租汽车体制下,虽然乘客可以通过车牌和出租车从业资格证获得司机的有关信息,司机却无法知悉乘客的信息。但是网约车则完全不同,通过信用卡和手机号码等资料,平台可以确认乘客的身份。因此尽管此前网约车并没有像出租车司机那样的背景审查,但也能够对司机形成威慑。由于所有的资料、甚至行驶路线都是可以在平台上存有备份,因此一旦发生事故,警方可以马上锁定犯罪嫌疑人。在所有发生在网约车上的恶性案件中,从报案到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大都在24小时内解决。而传统的出租车凶杀案,则会耗时更久,甚至还有连环杀人案。
10月13日,我以“出租车 连环杀人案”位关键词在百度上搜索,共命中117万条结果。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网约车由于没有牌照,没有按照传统出租车那样的严格管制,因此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而媒体不时的新闻报道似乎也佐证了这一点。不过,从统计数据来看,没有“牌照”的网约车,其安全并不比出租车差,甚至比它高了一大截。据滴滴提供的数据,网约车产生的交通事故只有出租汽车的二分之一,刑事案件约为传统出租车的二十分之一。
为什么网约车能够比出租汽车更加安全?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此前政府对出租车实施了严格准入——无论是对出租车的营运资格还是驾驶员的从业资格,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按照交通部2011年颁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1 年第 13号),“国家对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从业资格制度包括考试、注册、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证件管理制度。”之所以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无非是想以此来提高出租汽车的服务水准,而服务水准中毫无疑问也应当包括安全。
不过即便有着这么严格的出租车营运制度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媒体上还是可以不时见到发生在出租汽车上的恶性事件。2016年10月13日,以“出租车 凶杀案”作为关键词在百度上搜索,共命中99万个相关结果。
同样一天,如果是用“滴滴 凶杀案”作为关键词在百度上搜索,共命中44.7万个相关结果。
需要指出的是,这样的比较是不公平的。首先,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会通过媒体披露;其次,网约车出现才三五年,而出租车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这对出租车并不公平;再次,基于新闻效应,媒体更会报道滴滴司机杀人案,而不会报道传统出租车凶杀案。
对于媒体来说,“狗咬人不是新闻,而人咬狗才是新闻”,如果比较出租车和网约车的安全,那就是出租车司机杀人不是新闻,而网约车就是。最为典型的一个案例就是去年发生在印度的优步司机强奸妇女案,登上了国际各大主流媒体的版面。但是在印度,妇女遭受性侵本来就是一件很普通的事。为什么优步会被选上?最为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优步实在太安全了,以至于发生丁点性侵都会遭受来到媒体的关注。
三
考虑到目前各地运管部门和警方并未有与出租汽车有关的刑事案件的数据,我们通过检索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即对那些已经生效的判决,从而判断出租汽车的安全。7月21日,我以“出租汽车”作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刑事案件”一栏中进行搜索,共发现有1243个结果。
当然,这1243个结果并不都是以出租汽车司机作为受害人或者被告人,很多时候出租汽车只是作为证人证言或者其他方式出现。截取2015年的数据,在这一年中共有316个判决书中有“出租汽车”的相关内容。根据梳理,在这316个判决书中,其中出租汽车驾驶员作为被害人的有23份,司机作为被告的有71份,而另外的222份判决书中出租车司机既不是受害人也非被告人。
而以“滴滴专车”作为关键词,则命中12份判决书,其中发生在2015年的有4份。滴滴专车司机作为罪犯出现的只是在一份判决书中,而且是此处的滴滴专车司机是作为职业出现,所犯的罪行是“危险驾驶罪”(即酒驾),并没有受害者。
如果考虑到网约车和出租车的数量对比,至少从刑事案件的发生率来看,网约车是比出租汽车高了不止一个等级。同时,通过梳理判决书还发现一个有趣现象,那就是网约车司机能够提供更为精确的信息来判定罪犯。比如在冯某盗窃案一审刑事判决书中(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鄂江岸刑初字第01767号)中,证人刘某(系“滴滴专车”司机)的证言指出:“2015年6月20日13时30分许,在‛金色华府’附近接了一单。客户联系号码是136××××2317,乘客戴墨镜,白色上衣,手提一个红色袋子,还背着一个咖啡色包包。客户在武昌和平大道下车。”证人证言中特意提到了乘客的手机号,这就是移动互联网所带来的好处,也是以往的交通工具所不具备的。
四
出租车在任何国家都容易招致犯罪,在美国,出租车司机被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视为最容易受到犯罪者威胁的工种。
但是发现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自从网约车兴起后,与此相关的犯罪减少了。2014年,有研究人员以芝加哥为例,发现Uber在进入该城市运营后,与出租车有关的犯罪率下降了20%。为什么优步进入之后犯罪率会下降?两个可能的解释是优步的身份验证威慑了潜在的犯罪者,非现金的电子化交易方式也让以出租车为主要抢劫对象的个人望而却步。
不仅如此,还有研究表明,网约车的产生还减少了酒驾和致命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研究人员通过整理2010年至2013年这四年的交通事故发现,在美国150多个城市中,使用优步能够明显降低酒驾和致命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那么,亲爱的消费者,你觉得是哪个安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