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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社交媒体在转这么一条消息,“持‘绿卡’”人员需注销上海市常住户口”的消息,甚至很多人问,于是很多人问,怎么可以注销户口,难道拥有国外绿卡的就不是中国国籍了?

社交媒体有个优点,那就是消息传播比谁都快,但缺点也很明显,很多人不求甚解甚至只看个标题也能说出个一二三,最后也就导致以讹传讹。或许是这条的动静实在太大了,微信公号“上海发布”还特意强调该项规定并非新政,而是一直已有的措施。

据上海发布转发上海市公安局的解释,早在2003年公安部颁布实施的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中就明确规定: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但是在国外、境外定居的应当注销户口。而在2005年、2008年、2010年和现行2015年修订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均有针对出国定居人员应当注销户口的规定。

也正是如此,我在朋友圈里发了这样一条消息,这条消息出来后,我在朋友圈写了这么一句:户口和国籍是两回事,注销户口和丧失国籍也不是一回事。

户口从其本意上说,就是国内某一地点定居的证明,你不在国内定居,注销户口自然是理所当然。关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写的很明白:“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你不在国内居住,难道公安局还要给你一本居住地为美国的户口本不成?

既然这个规定如此合情合理,那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反对?朋友圈里有旅居海外的朋友说了:关键是没有户口了之后国内好多事办起来不方便啊。

为什么注销户口会造成不便?因为我从来没有在境外定居过也就不了解会有哪些不便,而且我还打心底认为,因为注销户口并没有丧失国籍,这并不影响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的各项权利。

然而我错了。

有位在海外定居的朋友说,注销户口的时候,顺带着把驾驶证也注销了,这意味着他今后回国没法租车;

有朋友说,注销户口的时候还会把银行卡一并注销,银行开户都挺麻烦的;

有朋友说,因为境内很多酒店不允许护照入住,这意味着今后回国旅游只能在街头留宿;

还有的朋友说,当年在国内交满了15年的社保,现在旅居国外,今后怎么领取退休金……

不问不知道,原来注销户口还会带来这么多的不便,看来这么做确实是简单粗暴了点。

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在我看来,问题的解决办法并不是不要注销户口,因为让定居在国外的人拿本国内的户口簿确实是挺滑稽,而是应该让这些已经被注销户口的公民在国内有一个可以便利的生活环境。

其实,还有一个更为基本的问题是,什么叫注销户口?其内涵和外延都是什么?在《户口登记条例》中尽管有六处提到“注销户口”,但并没有解释何为“注销”,只是说在何种情况下应该注销,比如死亡、迁徙、入伍、入狱时应当注销户口;更没有提到注销户口应当做些什么。

不过,《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对此有一个表述,“户主户口迁(移)出户或户口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应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如果按照这个规定,那么所谓的注销户口就是收回《居民户口簿》而已,根本不涉及到居民身份证的注销。那些注销银行账户、驾驶证的行为纯属有些机构自己加戏,和“注销户口”这个行为无关。

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朋友担忧:我在海外十几年,身份证过期了,回来就没法用了。过期了,难道不能补办吗?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并未规定注销户口的时候必须注销居民身份证,甚至整部法律压根就没有出现“注销”两个字,相反还在第十二条规定了居民身份证补领的程序:“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更何况,《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如果按照这个规定,那意味着补办身份证很简单。但如果再看《居民身份证法》第一条和第二条,马上就头大了:

第一条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换言之,居民身份证是对居住在境内的公民的证件,对于那些在境外定居的公民,还真的有些麻烦……对于此,我的第一反应是,难道护照不行吗?这不也是证明身份的证件啊。后来看了看《中华人民护照法》,护照确实不行,不仅仅在现实生活中持护照有各种不便,更为重要的是护照的本意就不是国内旅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不翻不知道,原来法律规定护照真的是只能在境外使用,看来前一阵子我是冤枉国家民航局不允许使用护照搭乘国内航班的规定了。

写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么多在境外定居的同胞会吐槽这个规定,看来是我们的户口系统还有很多Bug需要不断升级打补丁,具体来说就是:

第一,注销户口的内涵和外延需要明确。注销户口只是注销户口簿,不应该涉及到驾驶证、银行账户等无关的内容,更不应该将居民身份证注销,同时还要给其换证提供方便。

第二,国内应当给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提供更多的方便,比如扩大护照的使用范围,因为这也是证明其中国公民身份的证件,不应当限制其国内使用的范围。

不过,梳理这个问题之后,我最大的一个收获是居然发现,外国人在中国也似乎要办理户口登记的,《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明确指出: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看清楚没有,外国人居然也要“户口登记”!不过这在侧面验证了此前我的判断,户口从其本意上说,就是国内某一地点定居的证明,老外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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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蔚冈

傅蔚冈

212篇文章 1年前更新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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