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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女孩乘坐滴滴遇害案中,有一个很多人没在意的细节。“平安温州”案情通报显示: “滴滴客服称赵某某在13时许预约顺风车后于14时10分许将该订单取消,并未上车。”然而几分钟之后,被害人就发出求救信息。不论订单如何取消,事实上绝大多数人都对这个操作非常熟悉。“线上取消订单,线下微信转账”是很多司机的要求。这个操作背后的风险有多大,乘客应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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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的9月,我在舟山开会,按照行程是晚上七点从舟山普陀山机场回上海。但是在出发前三个小时接到了航空公司的短信,飞机延误到晚上十一点。这个延误打乱了我们的安排。
 
怎么办?有人提议打车到宁波再转高铁到上海,我用高德查了查相关里程,从舟山到宁波火车站需要一个半小时的行程,从宁波到上海高铁还需要两个半小时,而且这时候有车票的车次也是六点以后。而从舟山直接到虹桥火车站也就只有4小时的行程。于是我和同行者说,我们试试滴滴或者易到吧?
 
于是我就打开App叫车,很快就有司机接单,并回了电话:“傅先生,我是XX司机,我马上到达你约定的地点,到时候你取消订单然后微信支付或者支付宝给我可以吗?”居然还有这种操作?我毫不犹豫就拒绝了这个请求,然后取消订单继续寻找司机。
奇怪的是,我连续三个订单都接到司机类似的要求。我的同行者面对这样的现象都和我说,要不算了吧,我们直接付钱给司机?但我还是不为所动,继续取消订单继续寻找司机,相信这里一定会有愿意按照平台规则提供服务的司机。谢天谢地,终于第五个司机没有提出类似的要求,然后我们就上了这辆车从舟山回到了上海。
 
 
如果是一般乘客,面对司机的这种要求时往往会配合。但是我却不会,因为作为一个网约车的专业研究者,知道网约车的安全和便利就是建立在App之上,一旦你取消订单绕开平台直接支付给司机,那么平台给你的保障全都没有了,什么行程分享,什么一键报警,所有的这一切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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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在《支付是专车的杀手锏》一文中提到专车为什么会受到用户喜欢,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支付方式:
 
为什么这样一个夕阳行业经过互联网公司包装后就成为了香饽饽?在我看来,最大的原因可能在于这个行业的支付手段发生了变化,通过移动互联网的支付手段,车费不再直接支付给司机,而是进入公司账户,出租车公司第一次直接掌握了现金流,员工和现金隔绝——这是其他行业的通例,但在出租车行业却是第一次。
 
因为服务所得都在公司那里,而不是直接进入司机口袋,这样公司就有能力对每个司机进行业绩考核;同时乘客的反馈也会变得重要,困扰公众已久的服务问题突然也得以改变——即便这个司机可能是私家车主。
 
当然,那篇文章中我只是从平台控制现金流的角度上讨论“专车”——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网约车,现在回过头来看,平台之所以重要,并不只是切断了现金流而已,而是依托于移动互联网的App构建起了一个保护乘客(同时也是司机)的安全网,将原本移动的封闭空间变成一个可记录、行程可追溯的准公共空间,驾驶员和乘客的行为都受到约束,从而大幅度降低了风险。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每次行程在平台中都有记录,同时乘客可以时时和家人或者朋友分享行程,能对潜在的加害人产生威慑,从而提升出行安全。
 
其次,平台通过身份验证系统,让驾驶员和乘客从陌生关系变得“熟悉”,因此他们会克制自己的行为。由于出租车是一个移动的封闭空间,不仅乘客容易受到伤害,驾驶员也是同样。
 
而以往的出租汽车体制下,虽然乘客可以通过车牌和出租车从业资格证获得驾驶员的有关信息,驾驶员却无法知悉乘客的信息。但是网约车则完全不同,通过信用卡和手机号码等资料,平台可以确认乘客的身份。因此它不仅可以保护乘客的安全,同时也可以保护出租车司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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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其中的奥秘。
 
8月25日,我在微博上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乘坐顺风车时,是不是有过这样的经历。司机说,你取消订单,然后直接微信支付给我?这个时候你的做法是配合司机呢还是配合司机呢?如果配合,是什么原因?如果拒绝,又是基于什么考虑?”
 
这个总计17.7万阅读量的微博共收到96个评论,绝大多数用户都不会配合司机取消订单,最有代表性的理由是平台能够提供保障。非常有代表性的回答是:“肯定拒绝。有平台才能有一点保障啊。取消了订单就是坐黑车。
 
在滴滴上打车,有一部分是乘客和滴滴建立了某种什么雇佣或者合同,不明白专业术语吧。总之是和滴滴公司建立的商业关系。那么黑车,有什么好说的?取消了订单,就成了自己坐黑车了,黑车难道不是想都不想就拒绝么?”还有一位用户说:“果断拒绝啊,对自己没好处的事儿凭什么便宜了司机,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让我意外的是,不只是乘客不愿意,很多司机也不愿意,比如有位顺风车司机说:“我经常两地跑,就碰到过一次,还是乘客主动说要取消,没同意,还是有个记录大家都放心。希望有改进措施,本来顺风车是互利互相方便的事,安全是起码”。
 
总结起来,拒绝取消订单的理由就是用户觉得在平台上交易会更有保障,无论是基于发生纠纷以后的有迹可巡,还是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保障。
 
当然也有小部分用户回答了配合司机取消订单。配合司机取消订单的原因也是各种各样,总结起来有三点:一些是因为同情心,觉得这样能帮助司机,“省了平台扣的钱!司机会实惠一些!”“原因还是滴滴提成太多,百分之二十”,“几乎每次都配合,原因只有一个,看不得别人可怜巴巴求着说想多挣点。”从微博ID的认证来看,基于同情心而配合取消订单的女性乘客为主。
 
还有一些是为了省钱。“直接付能少付20%吧,不过坐过一个高速路上一直低头看手机的顺风车,就有点害怕了。”
 
更多的原因是因为缺少选择的无奈,有位网友的回答是:“火车站、大巴站、机场全都是黑车干顺风车,不坐就没得做,时间晚的时候没得选。”
 
不过有位网友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傅老师,这种现象太多了,二线以下城市不要说顺风车,快车基本都是这样,在肇庆生活一年深有感触。”而且这种现象并不在少数,还有好多用户的回答也是如此:“我们这边连快车都是要求付现金的。”
 
非常有有意思的是一位名为“@小白兔吃猫饼干”的回答,“多次配合。原因:1.中国人在北京,打车极为困难;2.司机勾兑价比平台价便宜;3.我是男人,没有觉得打车能多不安全;4.尊重不同想法,如果一个欧盟隐私认同者骂不像他那样重视隐私的都是XX,那显然该被骂的也是他;5.所谓滴滴安全问题未必就大过互联网隐私问题。” 
 
这个回答颇有代表性,之所以拒绝是因为“打车困难”,而打车困难实际上在很多时候是“出行困难”的同义词,就像此前网友的回答那样“不坐就没得做,时间晚的时候没得选”,其次是便宜,同时也不认为这样就并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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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户而言,配合司机取消订单改用其它方式的原因是多种多样,但是对于司机来说,原因只有一种,那就是为了逃避平台对他的监督,这种行为不只是为了增加收入,对于一小部分司机来说,更是为了逃避投诉甚至图谋不轨。
 
如果所有的风险累积在一起,就会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不仅在遭遇普通交通事故后面临无法获得来自平台的支持,同时更会让自己在面对司机侵害时无法启用App上的“行程分享”和“紧急求助”功能。
 
那位温州顺风车遇难者就是取消订单后的受害者。“平安温州”关于案情通报的内容显示: “17时13分许,滴滴客服向该所民警反馈称赵某某在13时许预约了顺风车后已于14时10分许将该订单取消,并未上车。”尽管到目前为止我们尚不知晓这个取消订单是属于遇难者自己主动选择还是在上车后受被害人控制下不得已为之的结果。
 
但是案发后温州当地一位林姓女士的回忆,这位司机也是要求她取消订单,而她在接受这个请求后甚至遭受不测。
 
根据林女士在朋友圈的回忆:前天中午她在虹桥虹杏路叫了这辆川A的顺风车,“当时司机借故说要晚几分钟,让我把单子取消了,钱用微信转给他。”而林女士因为此前经常遇到顺风车司机提出类似要求,也就出于好意配合取消订单。但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位司机在路途中做出了种种令人瞠目结舌的举动:接口去接送另外一个乘客而将汽车行驶至偏僻之地,在面对女士要求停车后甚至熄火锁门,在该女士下车后还尾随几百米,直至该女士提出报警的警告后才停止住一连串的举动。
 
显然这位犯罪嫌人是深谙App的保护功能,取消订单就无法让乘客知晓车上是否还有其他乘客,就可以为偏离目的地寻找借口。而取消订单后也会弱化平台对的监督,不仅无法知晓其行驶路线,同时也削弱用户投诉的效果,也正是如此,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这位林姓女士在前一天向客服投诉后却没有得到及时回应。对于一个已经取消了的订单,平台又该如何评估其服务?显然这是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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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种要求取消订单的行为,平台又能做什么? 
 
滴滴在《顺风车信息平台用户协议》中对车主和乘客都规定不得虚假取消且明示了后果:“乘客(或车主)按照约定实际搭乘车主车辆开始合乘后,不得提出或诱导车主(乘客)与其通过取消订单的方式实现线下交易,任何虚假取消订单的线下交易将导致乘客和车主无法享受平台提供的任何服务和保障,且如果乘客与车主之间因该笔被取消订单产生的争议,平台将无权且无职责介入协调处理。”
 
显而易见的一个事实是,平台其实无法阻止这样虚假取消交易的行为,而且绝大多数乘客都不会像我这样的专业研究者去看条款内容。尽管从法律上看当乘客或者车主一经取消订单以后,平台已经与这个交易所产生的各种风险无关。
 
但是作为出行行业的领军者,滴滴或许还可以作这样一个提示:“任何虚假取消订单的线下交易将导致乘客和车主无法享受平台提供的任何服务和保障,如果乘客与车主之间因该笔被取消订单产生的争议,平台将无权且无职责介入协调处理。”
 
如果有这么一条,估计将会减少很多虚假取消,而司机和乘客的安全将会得到更多的保障。
 
文章原题为:线上取消订单,线下微信转账,网约车这样操作有哪些风险
 
文章转载自“原子智库”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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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蔚冈

傅蔚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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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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